第二瑞士信条 1564

第二瑞士信条

第二瑞士信条 Second Helvetic Confession

第一章 论圣经真是上帝的话

我们相信并宣认,圣先知和使徒的新旧约正典圣经真是上帝的话,它的权威完全是由于本身,而非由于人。 因为上帝亲自向列祖,先知,使徒说话,并借圣经仍旧向我们说话。

在这圣经里面,普世基督教会有那凡关于拯救人的信仰,以及培养上帝所悦纳的生活的完满说明;所以上帝明明吩咐人不要在圣经中增加什么,或删去什么(申4: 2;启22:18,19)。

但我们不否认旧约圣经中有某些书被古代作者称为旁经,被别的作者称为教会书(Ecclesiastical);它们被认为可以在教会中念诵,但不足以对信仰的权威加以证实 。

第二章 论解释圣经;并论教父、古教会会议和遗传

我们否认罗马教会所给的意义可作为对圣经真实和自然的解释;而维护罗马教会者却力图强迫众人只要接受它好了;但我们只承认一种正统真实的解经法,这法乃是“ 以经解经”(就是从圣经原文的精神,依照其背景和上下文,并参照其他更明显的经节去解释),它是符合于信仰和爱心的标准,并显然是为荣耀上帝,拯救世人 。

因此我们并不鄙视希腊和拉丁圣教父的解释,也不拒绝他们的辩驳和论文,只要它们是合乎圣经的;但他们所写的与圣经不符,或相违时,我们要谦恭地与之分道扬镳。

因此我们在宗教或信仰争辩上,不容自己拘泥于教父的见证或古教会会议的教令。

我们也拒绝人的遗传……它们好像是神圣的,使徒的……但若将它们与圣经一比较,便知是与之相违的;因此它们决不是使徒的……。

第三章 论上帝,一体和三位

本章主张上帝的一体和三位,接受使徒信经;并驳斥犹太人,回教徒,以及一切亵渎此圣洁和可敬奉的三位一体上帝的人,与一切否认基督的神性和圣灵的人。

第四章 论偶像或论上帝、基督和圣徒的像

本章反对神像,因为上帝是灵,不能用像代表;而基督虽然取了人性,但非为雕刻家和画家刻划的。 这乃是根据基督所承认的律法和先知的禁令(申4:15;赛44:9)。 再者,圣徒在世时憎恶人敬拜他们(徒3:12;14:15;启19:10;22:9),并反对造像,所以我们也不可为他们造像,加以敬仰。

第五章 论借独一中保耶稣基督敬拜并呼求上帝

上帝是我们应当用心灵和诚实,借着独一中保耶稣基督敬拜和呼求的对象。 所以人不可敬拜并呼求圣徒,但要尊重,爱慕,效法他们。

第六章 论上帝的照顾

我们相信,天上地下和万象中的万物,都为这聪明,永恒,全能的上帝所维持管理……。

因此我们将以彼古罗派定罪,因他们否认上帝的照顾,并将凡亵渎地称上帝有事于天极,无暇看顾我们或我们的事情之人定罪……。

然而,我们并不把上帝的照顾借以运行的工具定罪,以它们为无益的;反倒我们教训人说,圣经既把这些工具介绍给我们了,我们必须利用它们。 因此我们不喜悦下面轻率之言说:若万事为上帝的照顾所管理,那么我们所有的学习和工作都是无益的;我们让上帝的照顾管理一切便够了;从此我们不用动作或留心作事了 。 因为我们知道,虽然保罗自承他行船是有上帝的照顾――上帝曾对他说:“你也必在罗马为我作见证”(徒23:11),也已应许他说:“你们的 性命,一个也不失丧,连一根头发也不从你们头上失落”(徒27:22,34);可是当水手设计逃跑时,保罗便对百夫长和兵丁说:“这些人若不 等在船上,你们必不能得救”(徒27:31)。 因为上帝对每一件事既然指定了目的,祂也定准起头,和我们必须达到目的的工具。

第七章 论万物的创造、天使、魔鬼和人

上帝借着永恒的道创造有形无形的万物,并借着同祂永存的灵保守它们(诗33:6;约1:3)。 祂所造的都很好供人使用(创1:31)。

我们将摩尼教徒定罪,因他们幻想有两个(善与恶)同永存的原则,和两个势均力敌的神。

天使和人在受造者中是为首的。 天使是上帝的使者(诗104:6),和服役的灵,奉差遣给予将要承受救恩的人(来1:14)。

魔鬼从起头是杀人和说谎的(约8:44)。

有些天使恒久顺服,被选立忠心地服事上帝和世人;但其他天使自甘堕落,趋于灭亡,而变成上帝和人的仇敌。

人按照上帝的形像受造,被上帝置于乐园,管理全地(创1:27-28;2:8)。 上帝又赐他一个妻子,并且祝福他们(创2:22以下)。

人在一个位格里包括两个不同的实质:一个是不死的灵魂,它离开身体时,既不睡也不死;还有一个是必死的身体,在最后审判中还要从死里复活。

我们将凡否认灵魂不灭,或主张灵魂睡觉,或教训人灵魂是上帝之一部分的人,都定罪。

第八章 论人的堕落、罪恶和罪恶的原因

人是照着上帝的形像造的,有真实的公义,圣洁,良善和正直;但因受蛇引诱,和自己的罪愆而堕落了。

罪恶是那生长在人里面的败坏,由始祖遗传下来。 我们的年岁增长,便发出邪恶的心思,言语和行为,犹如坏树结出坏果子(太12:33)。

我们了解死不仅是解体,而且是罪恶的永远刑罚(弗2:1,5;罗5:12)。

所以我们承认人都有原罪,而其他一切罪,无论是小罪或大罪,以及干犯圣灵不可赦免的罪,都是从这源头发出来的。 我们也承认罪不相等,有些罪比别的罪更严重(太10:14,15;11:24;约壹5:16,17)。

我们将否认原罪的伯拉纠派定罪;将跟着斯多亚派宣称诸罪皆平等的约维年派(Jovinianists)定罪;又将违反圣经明显教训,信口雌黄说上帝是罪恶的根源的人定罪( 诗5:5─7;约8:44)。

说上帝使人眼瞎,刚硬,意思乃是说公义的审判临到了。 再者,上帝能借着人的邪恶成全良善,即如在约瑟兄弟所行一事上所显明的。

第九章 论自由意志与人的能力

论到这件在历代教会中成为许多冲突导火线的事,我们教训人,要对人三方面的情形或境况加以观察。 第一方面,是人堕落前的情形──即他原是正直和自由的,他能以留在善良中,或能以趋于邪恶;但他竟趋于邪恶,把自己和全人类都陷 在罪恶死亡中,已如前所述。

第二方面,我们要提到人堕落后的情形。 固然堕落没有夺去他的了解,也没有剥夺他的意志,以致把他完全变为木石,但是,人的了解和意志已大大改变,现在不能行他在堕落前所能行的。 因为他的了解变暗了,他以前自由的意志现在成为奴役的意志;因为他服事罪,并非不愿,而是甘愿……所以,讲到邪恶或罪恶,人作恶,并非受上帝或魔鬼 强迫,而是出于自愿;他在这方面有最自由的意志。 但是我们看见人的最邪恶行为和计谋常被上帝阻挡,叫它们不能达到目的,这并非将人行邪恶的自由夺去了,而是上帝用祂的权能阻止人所自由图谋的:正如约瑟的 兄弟有自由谋杀约瑟;但他们并未得逞,因为上帝隐藏的旨意另有安排。

显然心智或悟性是意志的向导;向导既然眼瞎,意志能及多远,是显而易见的了。 所以尚未重生的人没有自由意志向善,也没有力量行善……

人堕落以后,对属世的事还有少许了解存留。 因为上帝由于慈悲给他留下颖悟,但是大不如堕落以前了。 上帝命令我们培植颖悟,同时赐给我们才干,使之增加……

最后,我们要看重生者是否有自由意志,并有多少。 悟性在重生中蒙圣灵光照,可以了解上帝的奥秘和旨意。 意志本身不仅被圣灵改变,而且赋有才能,好叫它本身有志于善,并且行善(罗8:4)。 除非我们承认这一层,我们曾否认基督徒的自由,而引入律法的桎梏……

我们教训人要注意两件事――第一,重生者选择并行善时,不仅是被动的,而且是主动的;因为他们被上帝感动,自己去行善。 奥古斯丁确实引证了俗语所云:“上帝是我们的帮助者;但天助自助者。”摩尼教派却剥夺人的一切行动,使之好像木石。

第二,在重生者里面还有软弱。 因为直到人生尽头,既然罪恶仍旧住在我们里面,而且在重生者里面情欲与圣灵为敌,所以我们并不样样欣然照所愿望的去行。 这些事已由使徒证实了(罗7:13-25;加5:17)。

所以,一切自由意志都是软弱的,因为当我们还活着时,老亚当便存留在我们里面,而且人的败坏紧附着我们。 同时,因为肉体和残存之旧人的力量并不中以完全消灭圣灵的工作,所以忠心的信徒是称为自由的;可是他们认识自己的软弱,毫不夸耀他们的自由意志……

在这件事上我们将摩尼教派定罪,他们否认邪恶源出于人的自由意志。 我们也将伯拉纠派定罪,他们说恶人有自由意志,足以遵行善训。 此二者均为圣经所驳斥。 圣经向前者说:“上帝造人原是正直,但他们寻出许多巧计”(传7:29);而向后者说:“天父的儿子若叫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约 8:36)。

第十章 论上帝的预定和圣徒的拣选

上帝从起初便由于白白的恩典,一点也不看人,自由地预定了或拣选了圣徒,要在基督里拯救他们,正如使徒的话说:“上帝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 (弗1:4);又说:“上帝救了我们,以圣召召我们,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祂的旨意,和恩典;这恩典是万世之先在基督耶稣里赐给 我们的;但如今借着我们救主基督耶稣的显现,才表明出来了”(提后1:9,10)。

所以上帝拣选我们,虽然不是由于我们的任何功德,但是并非没有媒介的,祂是在基督里面,并因基督的缘故拣选我们;如今凡借着信仰与基督相联的,就是蒙拣选的。 但凡没有基督的,乃是被弃绝的,如使徒的话说:“你们总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没有。岂不知你们若不是可弃绝的,就有耶稣基督在你们心里么?”(林后 13:5)。

再者,圣徒是蒙上帝在基督里拣选,直到稳当的结局,使徒宣告这种结局说:“上帝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祂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又因爱我们, 就预定我们借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使祂荣耀的恩典得著称赞”(弗1:4-6)。

虽然上帝知道谁是属祂的,并且时常提到选民的数目微小,可是我们必须希望大家都好,不要鲁莽判断任何人为被弃绝的;因为保罗对腓立比人说:“我为你们大家 感谢我的上帝”(他如今是说到腓立比的全教会),“你们进入福音的团契;我深信那在你们心里动了善工的,必成全这工,正如我对你们众人所 判断的”(腓1:3-7)。

当人问主得救的人少么,祂不回答说得救或受罚的人或多或少,反倒劝人人“努力进窄门”(路13:24):好像祂在说,你们不当鲁莽地 询问这些事,倒要努力循窄门进天堂。

因此我们不能容许人的恶言。 他们中有些人说:既然选上的人少,而我不知自己是否在此少数人中,因此我不愿亏负我本性的欲望。 还有些人说:若我为上帝预定得蒙拣选,便没有什么能难阻我得救,不管我怎样行,这救恩已经稳当地指定给我了;但若我列在被弃绝的人中 ,任何信仰或悔改都不能帮助我,因为上帝的命定是不能改变的;所以诸般教训和劝勉也都是无用的。 使徒针对这些人说得好:“上帝的仆人必须善于教导,劝戒那抵挡的人,或者上帝给他们悔改的心,叫他们这已经被魔鬼任意掳去的,可以醒悟,脱离他的网罗 ”(提后2:24-26)。

此外,奥古斯丁也教训人,既要传讲白白的拣选和预定的恩典,又要传讲健全的训诫和教理。

所以我们将那些要在基督以外寻求自己是否从永恒便被拣选,并在起始之前被上帝已命定了什么的人,都予以定罪。 因为人人必须听所传的福音,并且相信。 倘若你相信,且是在基督里面,你便可无疑地认定自己是被拣选了。 因为上帝在基督里向我们已经启示祂永恒的预定,正如使徒在提后一章九至十节所表明的。 所以,上帝在基督里向我们启示了何等大的爱,乃是应当由我们特别教训人,并好好思量的。 我们必须听主在福音中天天向我们所传的;祂呼召说:“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太11:28);又说: “上帝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凡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3:16);也说:“你们在天上的父不愿意这小子里失丧 一个”(太18:14)。

所以,我们要让基督作我们的镜子,在祂里面看见我们的预定。 若我们与基督相交,并借着真信仰使祂属我们,而我们也属祂,我们便有真证实据,知道我们的名字写在生命册上了。 在危险无过于那由预定论而来的试探中,我们要因上帝对信徒的应许是有普遍性的而得安慰;祂说:“你们祈求就给你们;寻找就寻见”(路11:9, 10)。 最后,我们同上帝的全教会祷告说:“我们在天上的父”(太6:9);并在圣洗中我们被接连在基督身上,且在祂教会中常受祂的体血所喂养, 直到得永生。 我们因此得以健壮,受了命令“当恐惧战兢,作成我们得救的工夫”,正如保罗在腓二章十二节所教训我们的。

第十一章 论耶稣

基督是真神真人,世界的惟一救主

圣子在神性上与圣父同等同质:祂是真神,不仅是在名称上,也不是因嗣立,或因特惠,而是在实质和本性上……

我们痛恨亚流及其徒所有攻击上帝儿子的亵渎教理;尤其痛恨西班牙人瑟维特(Michael Servetus)及其同党的亵渎,就是撒但借着他们攻击上帝的儿子,而从地狱里引出来的 ,并极其狂妄地散布于全世界的亵渎。

我们也教训人并相信,永生上帝的永生圣子成为人子,作亚伯拉罕和大卫的后裔(太1:25);不是由于人,如伊便尼(Ebion)所说的,而是极纯洁地 从圣灵成孕,由常为童女的马利亚所生,正如福音历史所说的……基督的肉身既不仅是幻影,也不是从天带来,有如瓦伦提努(Valentinus)和马吉安(Marcion )所梦想的。

再者,我们主耶稣基督不是有一个缺乏知觉和理性的灵魂,如亚波里拿留(Apollinaris)所想的;也不是有一个缺乏灵魂的肉体,如犹诺米(Eunomius)所教训的; 而是具备一个有理性的灵魂,和有知觉的肉体……

所以我们承认,在我们的主耶稣基督里面有二性──神性和人性;并且我们说,二性结合或合一,并不是彼此吞并,混淆或搀杂;而是在一位里面合一或 结合(每一性的本质尚存),所以我们敬拜一个而非两个主基督。 我说一个真神真人……

是以,我们坦白公开地宣认并传讲耶稣基督是世界惟一的救赎主,王,大祭司,我们所盼望的那位真弥赛亚,那位圣洁和有福者,祂是律法和先知 所预表的,所应许的;并且上帝已把祂差遣到我们这里来了……

论到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成为人身的神秘,我们坦白宣认那根据圣经所规定的,以及那在起初四次最优秀的教会大会──举行于尼西亚,君士坦丁堡,以弗所 ,和迦克敦──的信经和教会中,与蒙福的亚他那修信经和一切其他类似的信经中,所包容的,而将那与此相违反的都定罪。

第十二章 论上帝的律法

上帝的律法说明上帝的旨意以及善与恶,义与不义的区别。 所以它是良善的,圣洁的。 它也是双重:刻在人心里的律法(罗2:15),和摩西的成文律法。 我们为易于明了起见,将后者分为包含在十条诫中的道德律(出20;申5);关于崇拜和礼仪律;和关乎政治和家庭事宜的裁判律。

上帝的律法是完全的,不容增减的(申4:2;赛30:21)。 祂将律法赐给我们,不是为叫我们遵守而称义,乃是为叫我们知道罪恶愆尤,并叫我们既然对自己的力量绝望,便可用信仰归向基督(罗4:15;3: 20;8:3;加3:21─24)。 基督是律法的总结,救赎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罗10:4;加3:13)。 祂使我们能遵守律法,并借我们的信仰将祂的义和顺服归于我们。

律法对那在恩典之下,而不在律法之下的信徒,不再定罪,也不再惹动忿怒,它可谓是被废弃了。 此外,基督已经应验了律法的各种预表,以实体代替了影儿。 然而,律法在将善恶指示我们,并在领导我们度顺服的新生活上,乃是有用的。 基督来“不是要废掉律法,乃是要成全律法”(太5:17)。

所以我们将新旧反律法主义一概定罪。

第十三章 论耶稣基督的福音及福音的应许、精意和字句

律法惹动忿怒,宣布咒诅(罗4:5;申27:26);福音宣布恩典和福分(约1:17)。 可是,以前生活在律法以下的人并非完全没有福音,而是有伟大的应许(创3:15;22:18;49:10)。 这些应许一部分是属世的,一部分是属灵和永远的。 先祖因福音的应许在基督里得了救。

就狭义说,福音乃是靠基督得救的好消息,我们在祂里在有赦免,救赎,和永生。 因此四福音书作者所载基督的历史合适地称为福音。

福音与法利赛人的律法主义相比似乎是新教理,甚至今日教皇派便如此称呼它;但它在事实上是最古老的教理,因为上帝自永恒便预定借基督拯救世人,而在 福音中把这计划启示出来了(提后1:9,10)。 所以人若称我们对福音的信仰为新奇,乃是大错特错了。

第十四章 论悔改和改正

实在的悔改乃是真心归向上帝和诸般良善,并严格地拒绝离弃魔鬼和诸般邪恶。 我们明说,这种悔改是上帝白白的恩赐,而不是我们自己力量的作为……

人在上帝面前私下认罪,或在教会中公开向上帝面前认罪便足够了;为求罪得赦免并不必须向神甫耳语认罪,而由后者按手在头上宣赦;因为我们在圣经里找不 到这种吩咐或例证……若有人被罪恶的重担和困扰的试探所压倒,私下向教会的牧师,或熟悉上帝律法的兄弟征求意见,指导,或安慰,我们并不嫌弃。 我们也完全认可在教会和圣会中所惯有的普通和当众认罪,为符合圣经的。

论到主交给使徒的天国钥匙,他们(教皇派)信口开河;他们把这些钥匙造成刀剑,枪矛,王节,和冠冕,以及驾临于王国和人的身灵以上的全权。 但我们依照上帝的话要正直断定说,当真受了召的牧师传讲福音时,即教训,劝勉,指摘,并规范所交付给他们牧养的人时,他们就持有,并运用这些钥匙… …

所以我们将新旧诺瓦天派(Novatians)和迦他利派(Catharists)定罪,尤其将教皇心劳日拙的告解教理定罪。 我们用西门彼得的话(徒8:20-21),来反对教皇出卖圣职和赎罪票……

我们也拒绝那些想靠自己补罪的人……

第十五章 论信徒实在得称为义

上帝称人为义是指祂赦免人的罪,免除人的愆尤和刑罚,接纳人进入恩典(罗8:33;徒13:38;申25:1;赛5:23)。

我们本来都是罪人,在上帝的审判台前是该死的,但靠那为我们钉死并复活的基督之功德,得以称义了。

所以我们同使徒保罗教训人,并且相信,罪人称义,惟独靠信仰基督,而不是靠遵行律法,也不是靠行为(罗3:28;4:2以下;弗2:8,9)。

我们不把称义分割,使之一部分归于上帝或基督的恩典,一部分归于我们的行为和功德,完全地归于那因信在基督里而有的上帝的恩典。

第十六章 论信仰和善行,它们的赏赐和人的功德

基督教信仰不是人的意见和信念,而是一种确实的信靠和心中明白坚定的同意;它是对圣经和使徒信经里所陈述上帝的真理,尤其是对上帝的本身及其应许和诸应许 的终极基督耶稣,一种最可靠的领悟。 这种信仰是上帝白白的恩赐,是祂由于恩典以福音的传讲和有信仰的祷告为工具,借着圣灵赐给祂选民的。 这种信仰程度不同,能以生长;因此使徒们祷告说:“求主增加我们的信心”(路17:5)〔随后引证来11:1;林后1:20;腓1:29;罗 12:3;帖后2:3;罗10:16;徒13:48;加5:6等。 〕

我们教训人,善行乃是借圣灵从活泼的信仰发出来,由信徒按照上帝的道之意旨和标准行出来的(彼后1:5以下;帖前4:3,6)。

行善不是为得永生,因为永生是上帝白赐的;也不是为夸耀,或出于自私,因为这是主所拒绝的(太6:2;23:5);而是为荣耀上帝,装饰我们 的圣召,表示我们对上帝的感谢,并造福我们的邻舍(太5:16;弗4:1;西3:17;腓2:4;多3:14)。

所以,我们将藐视或认善行为无用的人定罪。

上帝悦纳我们因信仰所行的善(徒10:35;西1:9,10)。 祂也厚厚赏赐善行(耶31:16;太5:12;10:42)。 但我们不将此赏赐归于接受者的功德,而归于上帝的善良和信实,祂虽不欠受造者什么,可是祂将应许和恩典赐给我们。 就令我们遵行了一切,还是无用的仆人(路17:10)。 我们要同奥古斯丁说,上帝在我们里面所表彰褒奖的无非是祂的恩赐,而非我们的功德。 我们所有的都是领受的(参林前4:7)。

所以,我们将凡主张人有功德,而废弃上帝恩典的人都定罪。

第十七章 论上帝的大公、神圣教会和教会惟一的头

……教会只有一个,因此我们称它为大公的,因它是普世的,遍及世界,绵亘古今,并且不受时空限制。 ……

……教会除基督以外不能另有什么头……它除被基督的灵统治以外,不能被什么别的精神统治……

……教会向来有争论,并且教会最优劣的博士,对于并非无关重要的事,意见也不免分歧;可是同时,教会并不因此便不是教会了。 因为上帝乐意使用教会内的纷争去荣耀祂的名,表扬真理,并且使不法的事至终可以显露出来(林前11:19)。

……但我们教训人,要成为真教会,便要在其中找着真教会的标记。 第一和最主要的是要合法地诚恳地传扬那在先知和使徒的著作中所留给我们的上帝的道,引导我们归向基督……

……正如当世界被水灭没时,凡在挪亚方舟之外的,没有一个逃脱的;照样,我们相信凡在基督――祂在教会中将自己赐给选民――之外的,不能 确实有救恩:所以我们教训人,凡要得救的,决不可离开基督的真教会。

……上帝的教会可以称为看不见的;这不是说,它所包含的人是看不见的,乃是说,它向肉眼隐藏着,只为上帝知道,不为人分辨出来。

再者,凡记在教会名册上的,不都是圣徒,和活泼真实的教友。 因为有许多人是假冒为善的……

……教会的真理和合一……不在乎外表的礼仪,而在乎大公信仰的真理和合一……

第十八章 论教会的牧师及其按立和职分

此章主张只要有使徒教会所有的职分,便足够了,但不将以后所有的职分和头衔定罪。 长老和监督或主教被看为同一职分。 牧师必须由众长老用祈祷和按手合法地授职。 众牧师的职权一律平等,但他们决非献祭的祭司或神甫。 他们应该是博学的,虔诚的,但天真纯朴较强于那使人高傲的学识。 假若他们个人的声名狼藉,我们不可因此而怀疑他们奉召所讲上帝的道和施行的圣礼之功效。

第十九章 论基督教会的圣礼

圣礼是上帝所设立神圣的礼,作为祂应许的表号和印证,借以加强我们的信心,又是我们向祂虔诚奉献的表达。 圣礼只有两个而非七个。 罗马天主教的坚振礼和临终膏油礼是人所发明的,可以废除而无损;至于告解礼,授圣职礼,和婚姻礼是神圣有价值的制度,但非圣礼。 圣礼的最高惠益是在于基督本身。 圣礼包含着基督设立圣礼的话,表号,和所表示的。 表号不能过渡到它所表示的,否则它就不成其为表号了。 圣礼的功效不在乎施礼者或领受者配与不配,而在乎上帝的信实。 不信者不能接受表号所表示的;但错处是在人。 不过他们的不信并不能废掉上帝的信(罗3:3)。

第二十章 论圣洗

洗礼是由基督设立的(太28:19;可16:15)。 教会只有一个洗礼。 人一生只须受洗一次。 洗礼是我们被立为儿女永远的印证。 奉基督的名受洗,就是被接入所立的约,上帝的家,和上帝的众儿女中,叫我们因基督的血得以洗净,可以有新生的样式。 我们的内心是被圣灵重生,但是公开用洗礼接受这些福分的印证。 水洗去污秽,使身体畅快;上帝的恩典也洗净灵魂。

洗礼使我们与世界分离,而献给上帝。 我们在洗礼中宣认信仰,应许顺服上帝。 我们被列入基督圣洁的队伍中,与世界,肉体,和魔鬼作战。

人在洗礼上所添的,即如使用祛邪术,烛光,油,盐,和唾液,都由我们认为非必要的。

洗礼不可由女人或产婆施行,而当由牧师施行。

我们将凡拒绝信徒的小孩受洗的人定罪。 因为小孩属于上帝的国,并且是在上帝的约中,我们为什么不将此约的表号给他们呢? 所以我们不是重洗派,并且与他们没有来往。

第二十一章 论主的圣餐

圣餐是基督给信徒所设立的灵宴,在其中祂借我们的真信仰将祂自己的血与肉滋养我们直到得永生。 它又是我们对救赎的感恩纪念。 它向我们表明并印证那赐与人类的最大恩惠和福分,那就是祂实在舍祂的肉,流祂的血,使我们的罪得赦,因为祂的血肉是真饮食(太26:20 以下;路22:19;林前11:21以下;约6:51以下)。

这种吃不是属肉体的和迦百农派的,光用口腹吃,而是属灵的,即借灵用信仰吃。 所以这里吃喝的意思乃是到基督跟前来信祂。

在灵魂每日与基督相交而有属灵的吃喝以外,还有属圣礼的吃喝,信徒借此不仅内心分享基督,也在主的桌前领受祂体血有形的表号和印证。 他在领受表号时也一同领受所表的。 他从属灵食物得滋养健壮。 表号也确实保证基督不仅为一般人死了,也为每一相信的受餐者死了。 此外,我们分享这个圣礼,就遵行了主的吩咐,记念祂赎罪的死,感谢祂伟大的救赎,并在会众面前公开承认我们的信。

但凡不配和没有信心领受的,仅是领受有形的表号,吃喝自己的罪罢了(林前11:27以下)。

所以我们不把基督的体血与饼酒联合,以致说饼即体,或说基督的身体藏在饼以下,而应当在饼的形式之下受敬拜,或说凡领受表号的也必 领受所表的。 〔反信义宗学说。 〕基督的身体在天上父的右边(可16:19;来8:1;12:2);因此我们必须向天心神向往。

然而,信徒领受圣餐时,主却临在他们当中。 基督如公义的太阳与我们同在,不是属肉体地,而是属灵地使我们生气勃勃。 祂在最后晚餐中明说祂自己要与我们同在(约14─16),因此我们所领受的,不是一种缺少基督的晚餐,而是一个不流血的,神秘的晚餐。

再者,主晚餐叫我们记得我们乃是祂的肢体,应当与众弟兄和睦相处,在圣洁生活中生长并且恒忍。

所以我们应当自己省察我们的悔改,和在基督里的信心。

我们举行圣餐,外表上要遵照原来的形式,宣读上帝的话,虔诚祈祷,仿主的动作去擘饼分酒,吃喝主的体血,记念祂的死,感恩,并与弟兄们圣洁地再合 而为一。

我们不赞成那违反主明显的命令:“你们都喝这个”(太26:27),而不将杯分给平信徒的办法。

弥撒已从有益的礼变为一种虚空的炫耀,并被各种弊病围绕着,因此理当予以废弃。

第二十二章 论教会的集会

人人私自读经得受教育,这是合法的,正当的。 同时为求维持宗教,必须要有定规的公共崇拜。 举行公共崇拜应当合法,有规律,造就人,并使用会众所懂得的言语。

第二十三章 论教会的祈祷,歌诗和祈祷的时辰

集会所用公共祈祷应当用大家懂得的方言。每一祈祷只可奉基督的名向上帝祷告,而不可向着圣徒或奉他们的名祷告。 各教会可以自由使用异于通常方式的祈祷。 那认为必须在特殊空间或时间内祈祷的迷信,是不可有的。 在公共集会中应当避免冗长的祷告。歌诗并非是不可少的,但是合法的,相宜的,祈祷的时辰,圣经既无规定,古代也无所闻。

第二十四章 论节期、禁食和肉类的选择

主日,自使徒时代以来,专是为敬拜上帝和安息之用。 但我们是用基督徒的自由,而非犹太人的迷信去遵守它,我们也不信一日本身较别日为圣。

此外若会众要记念主的降生,割礼,钉死,复活,和升天,以及圣灵降临,我们大加赞赏。 我们虽然记念圣徒并劝勉人效法他们的德行,但是我们弃绝那为尊荣他们所规定的节期。

基督徒真实的禁食在乎节制,警醒,自治,和刻苦,好叫我们易于服从圣灵。 这种禁食有助于祈祷和德行。

在遭灾难时应有指定的公共禁食,于时大众应禁食直到晚上,将全部时间用于祷告,和忏悔。 这种禁食为先知提及了(珥2:12以下),是在教会遭苦难受逼迫时应当实行的。 私人禁食则由各人自定,使自己灵魂得益处。

一切禁食应出于自由和甘愿的心,用真实谦卑心去遵守,以便消除情欲,并更加热心服事上帝,却不可为求人的喜悦,或功德去遵行。

四十日的禁食(大斋节)由来很古,但并未由圣经吩咐,所以不应强迫加在信徒的良心上。 在初期教会,关于禁食时间有很大的差异和自由,正为我们从受任纽和教会史家苏格拉底所得知的。

论到肉体的选择,我们认为在禁食中应当禁绝足以刺激肉体情欲的饮食。 可是上帝的一切造化都是好的(创1:31),可以无分畛域加以使用,但要有节度,并用感谢心去领受(林前10:25;多1:15)。 保罗称禁止吃肉为鬼魔的道理(提前4:1以下),并且斥责凡用过度的克制以求取得圣洁名声的人。

第二十五章 论教导与病人慰问

教会非常关心将宗教教训,尤其将十诫,使徒信经,主祷文,和圣礼的性质教导青年。 教会也应使小孩领受圣道训练。

牧师主要责任之一在访问,安慰,激励病人,并私自和在公众前为他们祷告。 但我们否认教皇派的临终膏油礼。

第二十六章 论信徒的埋葬,对死者的关怀、炼狱和魂魄显现

信徒的身体是圣灵的殿,在末日要复活,必须照情理举行丧葬,免除一切迷信,并且要用慈心照顾他们的亲属,孤儿,和寡妇。

我们相信信徒死后直接归到基督那里,并不需要活人的祈祷。 不信者被撇弃到地狱,无法逃脱。

炼狱教理违反圣经,并违反借基督而有的完全赎罪和洗净(参5:24;13:10)。

关于死者魂魄向活人显现,请求他们想办法解救的奇谈,我们断定为妄诞魔鬼的欺诈。 主禁止行巫术(申18:10);并且有话告诉财主说,他的弟兄们在世若不听摩西和先知的话,就是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他们也是不听劝(路16:31 )。

第二十七章 论礼仪,和可有可无之事

犹太人的礼仪律是引导他们到基督面前的师傅和保母。 基督是真解放者,将礼仪律废除了,所以信徒不再在律法之下,乃在福音的自由之下。 使徒不将犹太人礼仪的重担加在新皈依者身上(徒15:28)。 教会愈多礼仪,人便愈远离基督徒的自由和基督本身,而无知者在礼仪中寻求那本当用信心在基督里所寻求的。 我们只要有少数符合上帝之道和纯洁合适的礼仪便足够了。

古代教会和现今存在我们当中的不同礼仪,不必阻碍教理和信仰的合一与和谐。 在无关善恶,可有可无的事上,教会常常有自由取舍权(林前8:10;10:27以下)。

第二十八章 论教会的产业及其正当的使用

教会的财产当用于维持公共崇拜,学校,教士,和教师,并帮助贫穷人。

教会财产因无知或贪吝而误用妄用,便是亵渎圣物,急宜予以改革。

第二十九章论独身、婚姻和经济

凡从上帝领受独身恩赐,而能心清意洁的人,要存心谦卑淳朴,以保守独身,服事上帝,而不自以为是人上人。 人若无此种恩赐,应记得使徒的话说:“与其欲火攻心,倒不如嫁娶为妙”(林前7:9)。

婚姻(为防止淫乱)是由上帝设立的,祂大大赐福婚姻,使男女不可分离地结合在爱情和谐中共同生活(太19:5)。 婚姻是可尊重的,床也不算是污秽的(来13:4,林前7:28)。

多妻制和反对第二次结婚的人,都被定罪。

结婚应存敬畏主的心,取得父母或其代表同意,并且要符合设立婚姻的本意。 婚礼要在教会中用祈祷和祝福举行。

小孩应由父母教养,敬畏上帝(提前5:8),并且学习谋生之术。

我们反对人禁止嫁娶,或间接蔑视婚姻为不圣洁污秽的事(提前4:1)。 我们痛恨污秽的独身,秘密和公开的淫乱,以及假冒为善者虚伪的节欲。

我们不禁止人有财富,也不轻侮富人──假如他们敬畏上帝,并且善用钱财。

第三十章 论官长

官长是上帝指派的(罗13),以维持人类的和平安宁。 他若反对教会,便能已大大为害;若友待教会,便很能服务教会。

官长的职责在维持和平与秩序;促进并保卫宗教与道德;用公义的法律治理人民;刑罚危害社会的,如盗贼,杀人的,压迫人的,亵渎的,和执迷不悟的异端派。

在努力和平遭遇失败之后,可以为自卫而战。

我们将重洗派定罪,因为他们主张基督徒不应做官,官长无权处人死刑,或从事战争,或强迫人发誓。

一切公民应当尊敬顺服官长为上帝的仆人,听从一切公义的命令,并为求公共的安全和福利甚至要牺牲性命。 所以我们将藐视官长的,反叛国家的,以及公然或奸滑地拒绝尽公民义务的,一概定罪。

结论

我们祈求最慈悲的天父上帝,因我们的独一救主耶稣基督,赐福给执政掌权的,和我们,以及祂的全体子民;愿颂赞,荣耀,和感谢归给祂,从今直到永远。 阿们。

第二瑞士信条作者海因里希·布林格简介

1、布林格的早年生活

布林格是第二代改教家。他是老海因里希·布林格与妻子安娜(Anna Wiederkehr)所生的第五个儿子。小海因里希1504年出生时,老海因里希是瑞士中部城市布雷姆加滕教堂的教区神父。康斯坦茨主教负责监督布雷姆加滕,而且(为了每年收点费用)暗中容许他辖下的神职人员结婚,这种事儿在瑞士相当普遍。因此,老海因里希便和安娜作为夫妻共同生活在了一起。众人都会见证,布林格家族是一个敬虔的家庭,在敬畏主方面是出了名的。父亲希望与自己同名的儿子追随自己的脚踪,成为一名罗马天主教的神父。

十五岁时,小海因里希就被送到德国科隆大学读书。科隆位于莱茵河畔沃尔姆斯以北约一百英里处,后来在1521年,正是在这个沃尔姆斯城召开了沃尔姆斯议会,路德当众表达了自己对于上帝圣道的坚定立场。而此时的1519年,路德在维滕堡抗议销售赎罪券和罗马天主教会其他错谬的壮举传遍了整个德国,包括科隆在内。布林格正是在学生时代第一次阅读了路德以及早期教父的作品,他发现路德与早期教父们的观点是一致的。1520年,布林格获得了文学学士学位。1522年获得硕士学位后,布林格回到了他的祖国瑞士,成为慈运理(Zwingli)和奥科兰帕迪乌斯(Oecolampadius)的助手,甚至陪同慈运理参加了一些神学会议。1529年,布林格蒙召回到故乡——布雷姆加滕,在该城教堂担任牧师。实际上,他是接任父亲做牧师,并且将改教事业带到了布雷姆加滕,甚至他年迈的父亲也归信了改革宗信仰。

1531年10月,慈运理在决定性的卡佩尔战役中阵亡后,布林格被推选为自己导师的接班人,担任苏黎世的首席牧师。正当瑞士的改教事业似乎受到致命打击之时,上帝兴起了一位大有能力的继任者来接替慈运理。布林格为苏黎世和瑞士的改教运动,甚至为全世界改革宗教会的事业,不知疲倦地工作了四十余年。亚瑟·科克伦(Arthur Cochrane)指出:

布林格甚至在加尔文归信成为福音派人士之前就蒙召成为苏黎世教会的领袖。在他中年时,人们很自然地将他与他的朋友——加尔文,一起视为正在走向成熟的改教运动领袖,不仅因为他在兴旺的苏黎世教会中拥有重要的地位,也因为他在圣经、神学、历史和教会等方面的著作等身。加尔文去世后,布林格又活了十一年[5],被贝扎(Beza)、奥利维亚努斯(Olevianus)和乌尔西努斯(Ursinus)等第三代代表人物,视为改革宗众教会的元老级领袖。《第二瑞士信条》显明布林格的生活和思想如何深刻地体现出宗教改革的精神。[6]

2、布林格,一位受人尊敬的改革宗领袖

布林格是改革宗牧师与神学家的楷模。他是一位忠心的传道人,每周数次讲解圣经——他在苏黎世事奉的头十来年,每周达六七次。据估计,布林格在当时的苏黎世格罗斯明斯特大教堂的讲台上共讲道7000—7500次。他也是一位多产的作家,在他的牧会生涯中共著书一百五十多部。他为旧约的许多书卷和除了启示录以外的每卷新约书卷都写了拉丁文注释。他的《讲道集》(Decades完成于1557年)包括五十篇讲道(共分五卷,每卷含十篇讲道),概述了改革宗信仰的所有主要教义。人们将这些讲道视若珍宝,甚至伊丽莎白女王规定英格兰教会所有圣职人员必须阅读。

布林格是一位成就斐然的神学家。而且,他还是一位圣约神学家。他创作的《上帝唯一的永约》(De testamento seu foedere Dei unico et aeterno),被公认为是第一部阐释圣约教义的神学专著。布林格又是一位才华横溢的教育家,积极投身于基督教教育事业。他创办了一个基督教教育系统,为苏黎世的儿童和青少年提供教育。他亲自为苏黎世的学校把关,只有虔诚的改革宗信徒才能担任教师。他曾在当地作为福音事工培训中心的卡洛琳神学院担任院长兼教授。

布林格是一位勤勤恳恳的牧师,悉心照料众多会友的需要。即使在1564年和1565年瘟疫两次席卷苏黎世时,也坚持服事他们。他冒着感染致命疾病的巨大风险,将安慰的言语带给卧病在床和弥留之际的人。布林格也“乐意接待远人”(提前3:2)。他迎接来到苏黎世的欧洲各地的宗教难民,甚至敞开自己的家门接待那些因受逼迫而流离失所的人。许多受逼迫的信徒逃离了血腥的玛丽·都铎的恐怖统治,并在苏黎世布林格的避风港湾寻求庇护。

布林格积极寻求普世教会合一,为了改革宗教会之间、改革宗教会和路德宗教会之间,甚至改革宗教会和罗马天主教会之间的合一,而不知疲倦地工作。他与欧洲各地的教会领袖以及世界各地的政要进行广泛的书信交流。布林格经常与加尔文、布瑟(Bucer)、梅兰希顿(Melanchthon)、拉斯科(à Lasco)、贝扎(Beza)、克兰莫(Cranmer)和胡珀(Hooper)通信。菲利普·沙夫(Philip Schaff)告诉我们:

胡珀主教(在“血腥玛丽”手中)殉道前不久,分别在1554年的5月和12月,从监狱中写信给布林格,称其为“尊敬的父亲和向导”,以及自己最好的朋友,托他照顾自己的妻子和两个孩子。[7]

布林格是一位卓越的神学家。他在1536年帮助制订了《第一瑞士信条》。他为1549年制订的《苏黎世信纲》(the Consensus Tigurinus,亦称《苏黎世共同纲要》)发挥了关键作用。《苏黎世信纲》是加尔文和布林格共同努力的结果,旨在解决新教徒在圣餐上的分歧,并就有关圣礼的关键问题,特别是基督在圣餐中的临在问题达成一致。应布林格和苏黎世市议会的邀请,加尔文和威廉·法雷尔(William Farel)来到了苏黎世。加尔文和布林格达成共识:不仅要联合日内瓦和苏黎世的改革宗教会,而且要联合整个瑞士的改革宗教会。

布林格是一个顾家的男人。为了娶到敬虔的妻子,布林格于1529年前往位于奥滕巴赫的一间前多明我会修道院。他听说那里的修女已经改信了新教。有一位以前作修女的,名叫安娜·阿迪施韦勒(Anna Adischweiler)。布林格求婚的对象就是她。她接受了求婚,他们情投意合,共同生活了大约三十五年。他们的婚姻硕果累累,上帝祝福了他们的婚姻,赐给他们十一个子女。其中六个是儿子,他们都成了改革宗教会的牧师。

布林格的晚年充满了艰难困苦。他的爱妻安娜和三个女儿不幸死于1564年和1565年在苏黎世爆发的瘟疫。布林格本人在瘟疫爆发期间病得很重。虽然他活了下来,但他的健康却每况愈下。最终,在为苏黎世改革宗教会服事了四十多年之后,他于1575年9月17日去世。

布林格留下的丰厚属灵遗产,包括关于上帝主权的恩典和上帝与选民的恩典之约的真理。大部分属灵遗产都包含在他的信仰告白,即《第二瑞士信条》之中。《第二瑞士信条》是布林格神学发展成熟的体现。它相当详尽地阐述了改革宗信仰的所有主要教义,并且驳斥了反对改革宗信仰的主要错谬。这是一份具有持久价值的信条,对于今天的教会来说,就像它首次在改教运动时期的教会中发表时一样,大有裨益。

布林格简介作者:罗纳德·坎蒙加(Ronald L. Cammenga),美国新教改革宗教会(PRCA)神学院教授。作者应《旗手》杂志(The Standard Bearer)的邀请,自2015年1月1日起撰写了一系列文章来讲解《第二瑞士信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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